活性炭脱硫剂:活性炭烟气净化技术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及副产物资源化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但对于不同的工况条件、历史状况、地理及资源条件,活性炭法烟气净化技术很难说是最佳选择。基于企业已有的各种脱硫脱硝技术,包括运用等等,大多采用组合式的技术方案,以使企业从中选择资源消耗最低的、性价比最高的烟气深度净化技术方案。
单级活性炭法耦合中低温SCR技术
适用条件:早期的活性炭烟气净化工程中,环保要求较低,一般采用单级塔,NOx排放难以达到50mg/Nm3以下。同时工程现场中,往往场地受限,不具备增加二级吸附塔的空间。此时,要进行超低排放环保升级改造,可以利用SCR脱硝效果高、占地较小的优点,在活性炭烟气净化后串联SCR脱硝反应装置,进一步降低NOx排放浓度。
优点:该工艺能深度协同脱除SO2、NOx、二噁英、粉尘、重金属及其他有机污染物,使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实现SO2的资源化。
缺点:①当采用高温SCR技术时,运行成本偏高,能耗较大;②如果未来二噁英的排放限值大幅下调,采用低温SCR技术时,要注意二噁英排放的达标问题,同时低温催化剂的脱硝效果、寿命还需要经过实际工程实践的考验;③催化剂作为危废,处理难度较高、成本较大。
干(半)法脱硫耦合单级活性炭法技术
适用条件:主要适应于已经建成的干(半)法脱硫装置,且装置运行良好,脱硫副产物有出路,不会增加环境负荷的场合。
注意事项:保证原烟气系统中能够引出部分高温低硫烟气,以便确保活性炭装置入口的烟气温度不会太低,同时,要保证进入活性炭装置中的烟气粉尘不宜太高,最好小于30mg/Nm3。
优点:该工艺为已建成的干(半)法脱硫装置改造升级为深度净化提供了一条路径,且能实现SO2、NOx、二噁英、粉尘及其他有机污染物的协同治理,烟气排放可以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且升级改造后不会产生新的有害副产物,同时投资较省,运行成本适中、能耗低。
缺点:此方法也没有解决原干(半)法中存在的副产物问题,如果整体环保标准提高,导致原干(半)法的副产物不允许产生,那么采用此方法将存在风险。
干(半)法、湿法脱硫耦合中低温SCR技术
适用范围:适用于已建成干(半)法、湿法脱硫装置,且运行良好,现场场地条件较紧张,原烟气中NOx浓度偏高的工况条件。
注意事项:前段脱硫工序必须保证SO2的排放浓度<35mg/Nm3,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
优点:该工艺能够实现SO2、NOx、粉尘等多种污染物协同脱除,烟气排放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且投资成本相对较低。
缺点:①副产物较复杂,不但有原干(半)法存在的脱硫副产物,而且有新增的SCR法定期废弃的催化剂②此方法需把烟气整体升温,运行成本较高,能耗高③二噁英脱除较难,如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可能有风险。
随着环保的日趋严格,烟气净化技术成本逐渐降低和产业化,活性炭法将成为钢铁企业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技术选择。